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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立项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各教学学院、教辅单位、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3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类型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类别为一般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范围

1.除已获得项目立项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外,凡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开拓创新能力强、团队协作意识良好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原则上不建议毕业生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总人数不超过5人,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组团申报,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2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

(三)项目申报

1.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1。在2022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指导老师团队奖励1个推荐名额,不占学院名额,直接推荐省级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立项。

2.申报团队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各学院按推荐名额1:1组织评审推荐,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推荐表》(附件3),《申请书》经指导老师和学院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31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印制)和《推荐表》纸质稿交至创新创业学院309办公室,电子发送至15892169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评审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项目进行评审,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采用路演方式进行评审,请各项目团队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评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所有项目经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场会评后确定省级、国家级推荐名单。

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一)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范围

1.对2021年立项执行期为2年的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2.对2023年须结题的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中期检查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书》(省级及以上填写附件4、校级填写附件5),须指导老师和学院签署意见。各学院填写《中期检查登记表》(附件6),于5月31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新创业学院309办公室。

2.省级、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另须在5月31日前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1021)填报。

(三)结题验收

1.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7)、结题支撑材料胶状成册,并须指导老师和学院签署意见。结题支撑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选与管理办法》(附件8)。

2.各学院填写《结题汇总表》(附件9)、《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附件10),于5月31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新创业学院309办公室。

3.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题另须项目负责人在5月31日前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14.220.75.43:1021)填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做好学院初审推荐工作。已立项项目不予重复立项,在研未结题项目团队不能申报。请2023年推荐立项项目负责人加入2023创新创业训练QQ群(群号:333733266),便于组织开展项目系统填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凡获得2023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报名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结题验收结束后,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对结题完成情况差的学院,将扣减下年度该学院的推荐名额。

联系人:龙 泉(15226376955)  周忠夏(13874694654)





附件:                                    

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推荐表

4.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

5.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8.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选与管理办法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10.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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