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实践教学>>规章制度
    
湖南科技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06

一、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和保养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二、要加强仪器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不断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三、各实验室应收集每台仪器的有关资料,设备验收以及规划、计划和总结等材料,并按档案管理要求严格管理归档。

四、各实验室每学年做一次总结,对所有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效率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五、仪器设备如发生损坏或丢失事故时,设备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及时填写“仪器设备器材损坏或丢失事故报告单”,报送教务处实管科,以便及时处理,事故处理后须将有关情况记入技术档案备查。

六、教学科研设备的院内调拨,各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实管科审核,由资产管理中心批准统一办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院内设备调出院外,须经教务处长审核,主管院长批准,由资产管理中心统一办理,然后进行财务处理。

七、教学科研设备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有关规定可申请报废:

1.计算机设备使用年限5年以上,主要性能严重失效,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者。

2.其它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年平均使用时数400小时以上,主要结构和零部件严重老化或磨损,性能已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者。

3.由于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者。

4.修理费用超过原值60%以上的设备。

5.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且耗能高、效率低、严重污染环境,按国家有关政策应淘汰的设备。

八、凡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一律填写《湖南科技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审批单》,并须由实管科与资产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签署意见,然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能报废,并进行财务处理。报废设备由资产管理中心统一处理。

电话:0746-638159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知行楼
Copyright©2021 信息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常用链接:校园网 | 教务系统 | 资产报修平台 | 财务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