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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对各团支部日常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11

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对各团支部日常工作考核细则

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准则,使共青团能紧密围绕学校、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向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团支部是共青团最基本的单位,具有团结、组织教育和带领团员的重大责任,团支部活动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和学院学风建设的问题。细化考评能进一步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考评的量化管理,奖励先进,批评落后现象,改进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团干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团总支工作向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第二条 总体要求和考核标准

所属班级团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同学;适应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团支部设置合理;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正常地开展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时完成院团总支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考核方法

1、考核总分为30分,考核部门为:组织部、宣传部、团校部。各部门在基础分上根据各班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个班级团支部酌情加减分,考核成绩分年级排名。各部门评分采取封顶制。

2、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院团总支每月将通报表扬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团支部,通报批评排最后一名的团支部,考核结果将成为院团总支每年推选“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

3、未在本考核条例规定范围之内的情况,请各部门按照《湖南科技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款及学校有关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酌情加(减)分。

4、本考评细则自2021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5、本考评细则解释权归学院团总支。

第四条 考核细则

一、日常考核

1)组织部(10分,基础分8分)

1、出勤

组织部开会时各团支部团支书缺席减1分/次;迟到、早退减1分/次;请假减0.5分/次。

2、团日活动

A.由校团委组织部确定团日活动主题,大一、大二各团支部自主开展。组织部将对各团支部团日活动进行检查并评分(包括活动效果和团日活动总结材料)。根据评比总分的排名情况对该团支部进行考核加分,其中第一名至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至第十名加1分,其余不加分。未如期开展团日活动的团支部减2分。

B.积极参加学校团日活动评比且获奖的团支部加5分/次。

3、青年大学习

青年大学习每周更新一期,由组织部进行通知,各团支部自主组织学习。组织部将根据校组织部下发的已学习名单统计各团支部学习情况,全部学习的团支部加2分,未学习者减0.5分/人次。

4、团费收缴

团费收缴及时、积极的班级加1分,迟交者减1分/次,不交者减0.5分/人次。

5、特殊活动组织

积极组织团支部同学参加组织部组织的特殊、临时活动的团支部加1分/次;活动中表现积极得到学院认可或表扬的加2分/次;拒绝不配合组织部合理调配的团支部减2分/次。

6、风气建设

若班级有警告处分的同学减1分/人次,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同学减2分/人次。

2)宣传部(10分,基础分8分)

1、出勤

宣传部开会时各团支部宣传委员缺席减2分/次;迟到、早退减1分/次;请假减0.5分/次。

2、通讯投稿

A.各团支部每月至少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发表1篇新闻稿(稿件要求见《信息工程学院新闻稿要求》),如有缺者,减1分/次;按时按量完成的加0.5分/次,发表超过1篇加0.5分/篇(累计不超过2分)。

3.新媒体管理

A.微博平台

各团支部拥有专属官方微博,积极参与宣传部组织的每月的热点话题,参与热度达5条,统计依据为:

1)各团支部需转发“湖南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所发微博(时效性微博需当天转发);

2)参与热点话题需@湖南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湘科院团委。

达到要求可加1分/次;未到要求减1分/次。

B.   微信平台

1)各团支部每月至少向学院团总支投稿一篇微信推文创意,推文内容可为:本团支部举办活动、学院或学校举办活动、近期热点事件、节日、重要考试等。创意或内容被宣传部采用加0.5分/次,整篇被采用并登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加1分/次(累计不超过2分)。

微信推文投稿不需要进行排版。以文档形式投稿,文档中包含图片和文案,或者图片单独打包投稿。

2)宣传部组织各团支部为刊登在校团委微信公众号上的我院团总支稿件点赞,【阅读量+点赞量】大于或等于40的团支部加1分/次;【阅读量+点赞量】大于或等于28的团支部加0.5分/次;其余不加分。

统计依据为:团总支宣传部分配各团支部点赞时段,并按时段统计各团支部点赞量。

3)团校部(10分,基础分8分)

1)团校部开会时团支部应与会成员缺席减2分/次;迟到、早退减1分/次;请假减0.5分/次。

2)及时完成学校、学院布置的任务并得到学院认可的团支部酌情加0.5分或1分/次。

3)主动开展实践调研活动,组织班上同学书写调查报告的实践活动得到学院认可或表扬的班级加1分/次、得到学校认可的加2分/次。

4)团支部同学所写的调查报告获学校奖励的加2分/篇。

5)团总支举行的调查活动中,团支部积极配合分发、收集调查问卷的加1分/次,无调查且问卷损失的减1分/次。

6)各级团校培训中,团支部同学请假减0.1分/人次,迟到减0.5分/人次、缺席的减1分/人次,以及其他不配合行为酌情减0.5分至2分/人次。

7)各级团校培训中,团支部未按时交报名表、心得等,根据迟交时间减0.5分至2分/次。

二、补充说明

1、在各部门召开的委员会议中,如有无故缺席者,就其所在部门考核扣2分/次,无故迟到者扣1分/次,请假扣0.1分/次。(例会出勤扣分计入当月团支部考核总分。)

2、未按时、按质完成各部门工作任务的团支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扣分。(迟交工作材料的扣0.5分/次,未交扣1分/次,其他未完成工作者,各考核部门根据任务性质自行酌情扣分。)

4、对于各团支部承办的学院活动,在团支部的年终考核里加分,本考核方案不予加分。

5、提出有利于相关部门工作开展的建议并得到实施的,加0.5分/次。

第五条   评比制度

一、评分制度

团支部年度考核总分=各团支部基础分+各团支部加减分+其他情况加减分

二、月评

月评为每月评比一次,每月办公室将本月团支部考核汇总,对考核最后一名的团支部给予通报批评。对年级排名第一的团支部给予通报表扬,以资鼓励。

三、期评

每学期期末院团总支对各团支部进行一次总评,由院团总支所有干部一起结合月评总积分记录评选。对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和该班团支书在全院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每学期评出的“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参加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对评价不合格的班级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要求对该班级团支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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